新时代“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社的发展 |
发布时间:2021-09-17 15:38:21| 浏览次数: |
1.新时代“三位一体”合作社的构想缘起 一直以来,“三农”问题都是我党和政府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长期制约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是国家整体发展中的短板。基于此,我国长期致力于探索和寻找可以有效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可行途径。习近平同志在浙江任内,倡导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即合作社的功能–组织–体系同时一体化,并在瑞安市率先试验。目前“三位一体”模式已在广阔农村正式推广。 1.1.马克思主义合作理论的继承与发展 我国的合作制度自出现以来,就着重强调合作社的社会和政治功能,遵循合作社的基本原则,重视合作社的本质属性与基本功能的发挥。马克思指出,通过工人合作社“把他们的私人财产和私人占有变为合作社的生产和占有”是“拯救农民的唯一正确途径”,可以实现对小生产的改造,因而,是通向“共产主义”的“过渡点”。在马恩那里,他们旨在“通过合作化的道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建立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期望通过发展合作社帮助贫民摆脱困苦,创造和谐幸福的生活。综上,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理论的精髓就在于强调通过团结自愿联合起来的农民,在坚持自愿互利的原则下,依托合作社组织综合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构建和谐社会,走向共同致富道路。 “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社是依据我国当前的党情和国情而构建的,其自创建起就致力于综合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解决农民在农业生产生活可能遇到的各种难题,全方位促进农村发展。作为新世纪农民合作社的创新产物,它突破了以往我国农民合作社在形式与功能上的单一性,形成了以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为一体的新型农民合作社,同时具备有合作社的社会、政治、经济功能,融合了金融、技术、流通等要素。此外,且其始终坚持为农民服务的宗旨,在坚持合作社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加快了农业发展,促进了农民创收,注重农民合作社的益贫性与公益性。因而,“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社的创建不仅是对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理论的继承,更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理论中国化的伟大发展与创新。 1.2.习近平总书记的深厚“三农”情怀 “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社思想是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的重要体现,而“三位一体”的合作组织形式则恰是对其“三农”思想的现实表现形式。在发展农村,解决农业农民问题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总是有着特别浓厚的“三农”情怀,而这种情怀的形成与其长期的农村生活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不论是其七年的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梁家河的上山下乡生活,还是三年的河北省正定县农村改革创新实践活动,以及后来在福建浙江任职期间的种种走访农村经历,都是其浓厚“三农”情怀的感情积淀。 习总书记在扎根基层的多年时间里,长期与农民一起共同生活、共同劳作,而也正因其这些经历,使他能够更加地了解农民的所思所想所求,也更明白农民的疾苦与困难。也因此,他更能深刻地认识到有效解决“三农”难题,促进农业农村农民发展是一项非常重大而又艰巨的任务。而只有真正有效地解决了这一难题,农民才能获得更大发展,农村才能更加繁荣富强。因而,他一直都在为此做着不懈努力。如带领梁家河全体村民修建沼气池产气点火,在正定县推广“大包干”等,都是其关于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体现。进入新世纪后,他更是在积极响应党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号召下和立足于当时我国农村的发展现状而提出了“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社的宏伟构想,并期望以此新型合作体系指导农村的实践发展。 2.“三位一体”合作社的本质属性 “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社作为本世纪以来我国农民合作社的成功典型范式,具有非凡的意义。对促进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步伐起着非常重要作用。而要想保证“三位一体”合作社能长期健康发展,长久焕发生命活力,则需要其长期坚守合作社的本质属性,有效发挥合作社的基本功能。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突出强调合作社的本质属性或本质特征就是“合作”,是弱势群体通过自愿联合进行合作生产与经营的平民合作组织,意在通过“合作”的形式实现社内成员的共有共享、互利共赢、共同富裕。而在早期合作制初现时,马克思就认为工人和农民阶级创建的合作社是克服资本统治弊端构建“和谐社会”的“法郎吉”。而现代合作社的大量发展,是为了更好避免农民在市场中的弱势地位,以联合的方式改变这一现状。历经发展,合作制的本质特征更是完美地融入到了合作体制的发展创新中。而在这经典合作理论指导下,几乎所有农业发达国家,在合作社初办时就以综合解决农业和农民问题为宗旨,并伴有合作社法典保驾护航。而西方这一两百年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正是其长期坚守合作社本质属性和社会-政治主导功能的原因体现。 而“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社正是基于弱势群体间的自愿互助合作精神而创建。其本质是期望通过联合起来的力量抗衡现代意义上的“资本主义垄断”,避免其在市场竞争中的劣势地位,提高市场话语权,进而提升社会政治经济地位。现实表明,“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社自被提出和实践以来,一直都坚持遵循合作社的基本原则,坚守合作社的最本质特征,维护最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在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现实需要和政府主导推动下,“三位一体”综合模式以联合的方式打破了各合作组织间“单兵作战”的壁垒,构建合作平台,并对其进行合理的重构和组合,优化各部门的优势资源。有效实现了金融扶助、产品供给、市场供销的一条线连接,完美实现了小农户和大市场的对接,增强了农民主体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实现农产品的共产共销,共赢共利。且其在广泛推广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初心”原则,以解决农业生产、农村建设、农民贫穷问题为核心,以更好地为“农”服务为宗旨,充分体现了合作社的本质特征。 3.“三位一体”合作社的功能内涵 “三位一体”合作社有别于其他类型合作社的主要优势就在于其实现了基本功能的一体化。相较于五六十年代,国家为了稳固政权,恢复破败的农村经济,合作社功能着重体现为社会–政治功能;八九十年代至今,由于经济全球化和宏观经济的发展,合作社功能更多的表现为经济功能而言。“三位一体”合作社基于当下的国家需要、社会需要、农民需要,实现了社会效益、政治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兼收合并,完成了合作社社会功能、政治功能和经济功能的圆满接合。 3.1.“三位一体”合作社的社会功能 首先,“三位一体”体现了合作社的社会功能。它是弱势群体的自愿联合,以解决农民群体性问题为出发点,具有一定的益贫性和公益性。其重视对农村、农业、农民的整体性发展,重视农村社会的改变,尝试以“三位一体”模式来加快和谐美丽新农村的建设。并通过此平台向农民传授现代化的经营理念和相关农业技能,提供资金、技术、设备等社会化服务,帮助农民获得更好发展。与此同时,“三位一体”在实践发展中产生了许多有利于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正外部效应,如民主管理、农民教育、医疗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都体现了合作社的社会效益。 3.2.“三位一体”合作社的政治功能 其次,“三位一体”体现了合作社的政治功能。现阶段,如何有效的解决“三农”问题是我党和政府工作的首要任务,更是关乎国家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基于政治理性层面,“三位一体”合作社是新时代,国家为综合解决农村问题而提出的宏伟构想。是破解“三农”问题的有利抓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力途径。此外,“三位一体”合作社重在惠民,而农民又是国家惠农政策实施的主体。因而通过“三位一体”能有效凝聚民心,获得农民的支持和拥护,进而推进国家政策实施,稳定农村社会。“三位一体”合作社对于农村发展、社会稳固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充分体现了合作社的政治效益。 3.3.“三位一体”合作社的经济功能 最后,“三位一体”体现了合作社的经济功能。通过三类合作社的紧密联合,不仅提高了农民弱势团体在市场中的竞争力,而且创建了属于自己的“农产品”品牌,使农产品质量和价格都有所保障。同时,“三位一体”模式中供销平台的加入使农产品流通加快,从而缩减了时间成本和价格成本,农民因而获得更多收益,相应的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是合作社的经济效益体现。此外,通过“三位一体”合作社使松散的农民合成一体,形成一定的组织规模,具有了一定的组织和纪律,从而能有效开拓市场,增加市场份额,充分体现了合作社的经济效益。 因而,“三位一体”合作社社会功能、政治功能、经济功能三重功能相辅相成,相互融合发展,从而实现了合作社的功能综合。 4.“三位一体”合作社是未来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方向 “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社是植根于中国本土的自主合作创新,适应我国当下农村经济组织的发展要求。它的发展能够有效推进我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业农村改革新发展,提升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符合当前农村社会的多元化发展。因而,是未来农民合作社的一种重要发展方向。 4.1.“三位一体”合作社引领着未来农村的发展方向 合作制度自诞生到现在,已逐渐成为各国农村发展的一种主要合作组织形式。“三位一体”合作社作为新时代农村发展的一种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是具有典型代表性的现代农村发展方向的新生事物,具有时代性和前瞻性。在关于现代农业农村的发展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早在其博士毕业论文中就明确提出:要走组织化的农村市场化发展路子”,2006年在浙江农村视察时更是提出应发展“有计划、有组织、多层次、多方位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而“三位一体”综合模式恰是这种构想的现实表现。它对破解我国的“大国小农”与现代化农业不相适应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同时,随着现代科技的飞速发展,农业领域在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下也正在不断冲破旧有的体制和生产方式,以期紧跟现代社会发展的步伐。而“三位一体”模式作为当下农村发展的新型合作组织,展现出了惊人的优越性,它具有专业的农技培训和农业生产,完备的线上线下营销运营模式,适度规模的组织结构,充足的后备资金等等,而这正是农业现代化大生产的体现,是符合现代化大生产的合作组织模式。它力求在适应我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发挥它的作用,实现为农服务的本质要求。因而,“三位一体”合作社是引领未来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方向。 4.2.“三位一体”合作社展示了未来农村的发展前景 “三位一体”合作社成立之初,在保留合作社本质特征的前提下,主张创新发展适应现代化农业大发展的新型农村合作组织。其合作模式有别于以往合作社的“独来独往”或“单打独斗”形式,而重在突出“合作”二字,力求高度融合生产、供销、信用合作社,使三类合作社拧成一股绳,成为一个完整的组织机构,而不是相互间的独立运行或各为其政,从而实现合作社各要素间的完美结合,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此外,“三位一体”合作组织是由政府牵头,农民采取自愿加入,各合作组织共同参与的多元主体组织,具有多中心协作治理的特征。它们共同参与合作社的治理与决策,共享合作社的收益与成果,共同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共同为实现农民利益最大化而努力。这种共享共治的模式,同样也体现了社会公平,互利共赢,民主管理与决策的体现,是当下农村社会治理的有效模式。 同时,“三位一体”突出了合作社社会、政治和经济三重功能的相对均衡发展。它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发展,稳定了农村社会的秩序,最大限度地使社内的每一个成员获得最大收益,赚取更多利润。它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效率优先还是效益优先”难题,实现了效益与效率的相对平衡,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组织形式,同时体现了社会、政治和经济效益,展现了未来农村发展的美好前景。因而,“三位一体”合作社展示了未来农村的发展前景。 |